近日,湖南省民政厅下发《关于组织开展爱残助残关爱行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爱残助残关爱行动,关爱行动的重点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困境儿童、重点优抚对象等中的特殊困难残疾人。
《通知》提出,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,加强低收入家庭困难残疾人动态监测,落实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、儿童福利、养老服务向困难残疾人倾斜政策,确保不漏一人、不漏一户、应保尽保,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。
完善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政策,推进“跨省通办”“全程网办”,建立主动告知、主动发现、主动服务机制,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进行跟踪服务,确保应补尽补、保障到位。
加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服务工作,聚焦特困供养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,组织开展政策落实专项摸排,对民政部门自身能解决的要抓紧落实,对需要部门支持的要主动协调解决,给予特殊困难残疾人特殊关爱。
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,对有集中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实行“应住入住”,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残疾老年人。要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,优先支持市州空白地区项目建设,已建成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优先为特困人员、落户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。
大力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,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尤其是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,依托现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,建设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,为有需要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。